第224章 《我在暧昧的日本》 逢集 诗与「我靠!」(9K求票) 老牛爱吃肉
她这么大,老大都会打酱油了!成军是出息了,晓梅也得抓紧啊!化肥厂,铁饭碗!」
许成军和父亲对视一眼,都有些无奈又想笑。
终于摆脱了热情的刘婶和好奇的乡亲,一家人手里多了几样东西。
陆秀兰买到一块心仪的花布,许志国挑了两棵据说好成活的梨树苗,许成军则在那个旧书摊上,鬼使神差地买下了一本纸张发黄、封面残缺的《源氏物语》中译本,摊主王叔坚持只收了他五分钱,说是「卖给识货的」。
回家的路上。
陆秀兰还在念叨刘婶说媒的事,许志国则计划著把梨树种在哪儿。
许成军摸著那本旧书粗糙的封面,心里那团关于「暖昧日本」的迷雾,似乎并未散去,但在市井人声的冲刷下,反而沉淀下一些更具体、更温热的质感。
他忽然对父亲说:「爸,咱家明年,要不也试试在院子角落搭个棚,养几只长毛兔?我听说外贸收购兔毛,价钱不错。」
许志国诧异地看了儿子一眼,点点头:「嗯,回头我打听打听。光靠死工资和那点地,是不行。」
陆秀兰笑了:「怎么,大作家也惦记上兔毛了?」
许成军也笑了:「写作是虚的,过日子是实的。两手都得抓嘛。」
过啥日子,他那赚的钱在后世不算多,但是在这个年代早就是财富自由这个级别的。
纯是想著,过完初十,他和晓梅又要回魔都。
多少给陆秀梅留点寄托。
三人说著,踏著夕阳的余晖,朝家的方向走去。
身后,集市的喧嚣渐渐沉淀为小城日常的、安稳的嘈杂。
回了家。
「对了妈,等过完年我在魔都租个房子。到时候如果你想晓梅了,就过去住。」
陆秀梅一愣:「你这孩子,花那冤枉钱干嘛?晓梅和你都有学校的宿舍,凑合著住呗,又不是没地方。租个房子,那得多少钱?不当家不知柴米贵!」
「妈,现在咱家不是不差那点钱了吗?」
「不差钱就能乱花?」
陆秀兰逻辑清晰得很,立刻抓住了他话里的「漏洞」,眉毛一扬,「那你刚才还说让我养兔子,说是过日子要实在」、两手都得抓」?」
「合著你的钱是大风刮来的,就能随便租房子;我的力气就不是力气,就得去折腾兔子?」
许成军噎住了,半晌才讪讪地笑了笑,摸了摸鼻子:「误,妈,您这反应————还挺快。」
「快什么快!我看你就是手里有点钱,烧得慌!」
陆秀兰放下针线,一副「我还不了解你」的表情,「养兔子?我看你才是那个让人操不完心的小兔崽子!养你养了二十年还不够,还得替你操心到魔都去?」
大作家也只能败下阵来,脸上让让的笑容里满是无奈一直坐在旁边看报纸,仿佛置身事外的许志国,这时慢悠悠地翻了一页报纸,头也不抬地插了一句。
「我又不是七老八十走不动道,你就去呗,正好去魔都跟晓梅做个伴,也盯著点这小子,别让他手里有两个钱就乱花。」
陆秀兰一听,双手往腰上一叉,眼睛瞪圆了:「怎么的?许志国,你这话啥意思?嫌弃我人老珠黄了,
章节内容不完整,请退出阅读模式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