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6章:我刚才的话有点大声了 西乡塘吹瓶王
,绕过那张被所有镁光灯聚焦的证人桌,迈着沉稳而从容的步子,走到了委员席的正前方。
他站在阿尔娃面前,两人之间的距离不过几步之遥。
整个听证室里,所有的镁光灯都追着他这个石破天惊的身影,一路扫到委员席前。
“阿尔娃女士,您刚才反复追问我,关于nra执法权限是否高于私人企业自主经营权的问题,那我现在也想请教您一个与此直接相关的问题。”
“在芝加哥联邦检察官办公室任职期间,您曾亲自负责起诉过多家涉嫌违反州际商业法的肉类加工企业。”
“我想请教您,在那些案件中,您是否认为自己代表联邦政府追究企业法律责任的执法权限,高于那些企业依据宪法第五修正案所享有的自主经营权?”
阿尔娃的面色在那一瞬间绷得更紧了。
她完全可以用费兰刚才为自己辩护时,所使用的同样逻辑来为自己辩解——
联邦检察官追究企业违反联邦法律的刑事责任,和nra依据行业法典对企业进行行政合规核查,在执法权限的法律性质上是完全相同的,两者都是联邦法律在遭遇违法抵抗时,对私人商业行为的合法干预。
但问题在于,她刚刚才用这套逻辑来攻击费兰,指责他将nra的执法权限凌驾于私人企业自主经营权之上。
如果她现在自己又用这套逻辑来为自己辩护,那么她对费兰的全部质询——从第一个关于行业法典与企业自主经营权的问题开始,到最后一个关于反垄断调查、与行业法典签署进程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的问题结束——就等于是全部建立在同一个她自己也同样适用的法律原则之上。
那么他们费尽心血设计的一整套攻击链——在未来每一个可能的立法和司法场合,反复引用费兰的证词,证明nra确实在利用行政权力进行选择性打压的目的,就不成立了,因为双方都做过这样的事情。
而如果她选择否认——这当然也是可以的。
她可以声称联邦检察官的刑事调查权,在宪法层级上高于nra的行政核查权,两者在法律性质上不可同日而语。
但费兰很可能早就准备好了反驳这种主张的法理论据。
而即便费兰暂时不反驳,她也必须面临和刚才费兰相同的风险——如果费兰能够找到一份书面材料,证明她当年在芝加哥起诉那些肉类加工企业时,也曾采取过任何利用手中联邦执法权力的强硬手段,那么她也会因为当众撒谎而面临伪证罪的指控。
眼见阿尔娃还是没有吭声,费兰将双手背在身后,用一种仿佛在替一个记忆不太好的老朋友回忆往昔的从容语调继续说了下去:“我想很多事情年代久远了,阿尔娃女士可能已经记不太清了,那么,就由我来帮您回忆一下吧。”
“1926年,您作为芝加哥联邦检察官办公室的首席公诉人,起诉了芝加哥联合牲畜场的三家大型肉类加工企业,指控它们合谋压低活牛采购价格,违反了《谢尔曼反托拉斯法》。”
“在起诉书中,您请求联邦法院,对这些企业处以在当时而言创纪录的高额罚款,并要求法院指定联邦托管人来接管这些企业的日常经营……”
“1928年,您再次以联邦检察官身份,对密歇
章节内容不完整,请退出阅读模式查看完整内容!